閩南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管理規定
畢業論文(設計)是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、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進行科學研究的初步訓練,是掌握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,培養創新精神和獨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環節。為進一步提高繼續教育教學水平,適應學校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新形勢,強化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的規范化管理,根據《漳州師范學院關于畢業論文(設計)的管理規定》(漳師教[ 2006](227)號)及修訂稿,特做如下規定:
一、畢業論文(設計)的工作程序
畢業論文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:確定題目或方向、學生選題、制定論文提綱(設計方案)、開展實驗(實踐或調研)、撰寫論文(完成設計)、教師審閱論文(設計)、 答辯、評定成績、總結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、推薦優秀畢業論文(設計)、材料存檔。
二、畢業論文(設計)的組織管理
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主要由繼續教育學院、專業所在學院、專業指導教師共同負責管理,各教學點協助辦理。其主要職責如下:
1、繼續教育學院的主要工作職責:
(1)制定有關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的管理規定及其他文件。
(2)負責對畢業論文(設計)過程中各個環節進行質量監督和檢查。
(3)負責全院畢業論文(設計)的匯總和總結工作,協調解決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中的有關問題,匯編《優秀畢業論文集》。
2、專業所在學院的工作職責:
(1)根據學科特點,參照繼續教育學院制定的有關文件,制定本專業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計劃,并向專業指導教師布置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任務。
(2)檢查本專業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進展情況,協調處理本專業畢業論文(設計)中的有關問題。
(3)組織畢業論文(設計)答辯和成績評定工作。
(4)組織優秀畢業論文(設計)答辯,評選本專業優秀畢業論文(設計),并向繼續教育學院推薦。
(5)負責本專業畢業論文(設計)的檔案管理。
3、專業指導教師的工作職責:
(1)編制及審定畢業論文(設計)題目。
(2)審核、指導并審查學生擬定畢業論文(設計)課題方案及進程安排;審閱所指導的學生畢業論文(設計),指導學生進行修改。
三、畢業論文(設計)的選題
1、選題要符合專業培養目標、體現專業培養方向,切實做到與科學研究、技術開發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緊密結合。
2、選題要有一定的研究價值和現實意義,有一定的開拓性和創新性,并充分考慮主客觀條件,做到大小適宜,難度適中。
3、選題或內容每學年應有一定的更新。
4、選題征題題生比應大于1:1,學生可在專業指導教師所確定的論文(設計)題目中自由選擇;學生也可以自己提出課題,但須經專業指導教師審定批準,不能選做偏離專業培養目標的課題。
5、原則上一人一題。若課題需要由兩個或幾個完成,須由指導教師提出,經學院領導批準。參加合作的學生必須明確個人所承擔的任務獨立予以完成,并撰寫各自的論文(設計)。
6、論文(設計)題目一經確定,不得任意變動。必須改變題目時,須經指導教師同意批準。
四、畢業論文(設計)的指導
1、指導教師應具有中級 (含中級) 以上職稱或碩士(含碩士)以上學位。
2、每個指導教師指導學生數量理工類專業原則上不超過6人,人文管理類原則上不超過8人。
3、提倡聘請校外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、科研人員、相關管理干部等參與畢業論文(設計)的指導工作,但一般應由本校教師負主要責任。
4、指導教師由專業所在學院安排,報繼續教育學院備案。
5、指導教師的工作職責:
(1)指導并審查學生擬定畢業論文(設計)課題方案及進程安排;應定期和學生見面,及時發現學生在畢業論文(設計)中的問題,并耐心指導。
(2)審閱所指導的學生畢業論文(設計),指導學生進行修改。
(3)指導學生做好答辯前的準備工作。
五、對學生的要求
學生在畢業論文(設計)期間必須完成以下任務:
(1)選定課題。
(2)按時完成畢業論文(設計)。
(3)參加畢業論文(設計)答辯。
2、學生在完成畢業論文(設計)過程中發現有抄襲或未完成者不得參加答辯,畢業論文(設計)成績計為零分。
六、畢業論文(設計)的撰寫格式要求(附樣本)
論文(設計)的格式一般要求按科研論文體例撰寫(特殊專業可按其他體例),按以下順序裝訂:
1、封面:封面按學校要求統一格式。
2、題目:要求準確、簡練、醒目、新穎;字數要適當,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,必要時可加副標題。
3、中文摘要和關鍵詞:摘要內容應簡要概述本論文(設計)研究的主要內容等,一般在200字左右。關鍵詞應是能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的術語,一般為3-5個左右。
4、目錄:目錄是論文(設計)各組成部分的小標題,目錄按章、節排列編寫,標明頁碼,以便閱讀。目錄中的標題應與正文中的標題一致。
5、正文:正文應包括引言、正文主體和結論,文科畢業論文一般在5000字以上,理工科畢業論文(設計)一般在3000字以上(各系可結合專業特點另行規定)。
6、參考文獻及注釋:
(1)參考文獻:參考文獻一般為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、學術會議論文集、圖書等,一般不少于4篇,按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序碼以中括號放在引文處右上角,。
(2)注釋:文內解釋性說明用語,按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序碼以圈括號放在加注處右上角,內容排在加注處所在頁的頁下,注意序碼每頁單獨排序。 “注釋”內容排列格式同“參考文獻”。
7、附錄:附錄部分包括:設計圖紙、實驗所用儀器設備性能簡介、計算機程序、譯文、調查問卷等。
8、致謝:在致謝部分,學生應對導師和給予指導或協助完成論文(設計)工作的組織和個人表示感謝,對課題給予資助者也應予感謝。內容應簡潔明了、實事求是。
9、畢業論文(設計)的打印要求:一律要求用電腦打印(A4規格),具體格式見樣本。
七、畢業論文(設計)的答辯
本科生畢業論文(設計)都要進行答辯,答辯在專業所在學院或各教學點進行。
1、學生畢業論文(設計)答辯工作應在專業所在學院領導下進行,各學院應建立有半數以上高級職稱或高學歷教師組成的答辯委員會,負責擬評“優”的畢業論文(設計)答辯,并評定答辯成績和綜合成績。
2、在學院答辯委員會領導下,按畢業論文(設計)的學科性質和人數劃分答辯小組,由有一定經驗和水平的教師3-5人組成答辯小組,答辯小組至少要有一名高級職稱教師,要有主辯人,負責每一本科生畢業論文(設計)的答辯。指導教師一般不擔任所指導學生的主辨人。
3、各學院在答辯前應制定出答辯程序,安排答辯地點、答辯時間、準備所需器材等。
4、參加答辯的學生事先應做好準備工作,答辯時簡明扼要地介紹論文(設計)的研究意義、主要觀點和內容、研究方法、研究結果、改進建議等,介紹時間一般為5—10分鐘左右,可采用課件介紹。
5、答辯教師對學生質詢,以主辯教師為主,一般要圍繞論文(設計)內容及相關知識進行,要針對課題關鍵內容有準備地提出問題,提問要簡明、突出。
6、答辯過程應指定專人對答辯全過程做詳細記錄。
7、答辯小組應認真客觀地填寫《漳州師范學院畢業論文(設計)答辯評分表》(附表六)。
八、畢業論文(設計)的成績評定及存檔管理
1、畢業論文(設計)一律按優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五級評分。100~90分為“優秀”、89~80分為“良好”、79~70分為“中等”、69~60分為“及格”、60分以下為“不及格”。
2、擬評優秀的畢業論文(設計)最終成績需在參加學院答辯委員會答辯后由學院答辯委員會評定,其他畢業論文 (設計)的綜合成績答辯小組評定。
3、如成績有異議,可提交學院答辯委員會評定,最終成績以答辯委員會評定的成績為準。
4、畢業論文(設計)的成績一般應為正態分布,優秀率一般應控制在10%以內。
九、畢業論文(設計)的時間安排
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一般安排在完成所有課程后進行,由繼續教育學院統一安排,持續時間原則上不少于8周,特殊專業可延長時間。全部工作應于學生畢業前兩周完成。
十、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學校繼續教育學院。
閩南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
2014年3月1日修訂